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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固定电话管理办法
    2019-08-12 15:26     (点击: )

    为了保证学校固定电话通信的畅通,更好的为教学、科研、办公服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认真爱护、正确使用办公电话座机,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二条  相关业务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违规部门自行承担。

    第三条  办公电话只能作为办公业务通话使用,不得公话私打。在保证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厉行勤俭节约,提倡长话短说,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严格控制话费支出。

    第四条  每条电话线路只能安装一部电话,严禁利用同一线路进行多次串并。一经查处,相关责任由违规部门承担。

    第五条  由于中国电信资费平台设置的原因,每月15号前不办理各类业务。

    第二章  办理流程

    第六条  新装固定电话业务。

    (一)申请部门在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站下载并填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办公固定电话业务办理申请单》(下称:《申请单》),并由申请部门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批签字。

    (二)审批完毕后,申请部门持《申请单》到网络与信息中心进行安装业务审核,并按照中国电信的业务资费标准交纳相应的费用。

    (三)经网络与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部门领取新装电话机和预划拨固定电话号码。

    (四)网络与信息中心派专人到电信营业厅进行新装机业务办理。

    (五)新装电话安装完毕后,申请部门应及时通知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派专人前往中国电信营业厅办理该号码的合帐托收业务,并向申请部门提供业务办理票据。

    第七条  拆移机业务。

    (一)申请部门在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站下载并填报《申请单》,并由本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二)审批通过后,用户持《申请单》到网络与信息中心进行业务办理。

    (三)网络与信息中心接到《申请单》后,派专人到电信营业厅办理拆移机等相关业务。

    (四)根据中国电信业务流程,用户如办理拆机业务,需当月办理停机业务,次月办理拆机业务。

    (五)为了节约资源,学校各部门应将长期不用的话号及通信业务及时向网络与信息中心进行报备,予以拆除。

    第八条  固定电话故障报修业务。

    (一)用户固定电话如出现故障,可自行拨打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号,进行故障报修。

    (二)如在规定的期限(72小时)后中国电信仍未及时处理,用户可再次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热线10000号进行投诉,同时填报《申请单》报送网络与信息中心,由网络与信息中心向中国电信校园客户经理反映,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九条  费用结算。

    (一)中国电信每月13日前向网络与信息中心提供我校上月办公固定电话账单流水。

    (二)网络与信息中心将根据中国电信提供的账单流水,对学校各部门的固定电话使用费用进行汇总,并在每月15日将上月话费汇总结果提交学校财务处。

    (三)各部门可在每月15日后到网络与信息中心领取本部门上月电话费用清单。

    (四)网络与信息中心每半年将各部门在装在用办公固定电话统计数提交学校人事处备案。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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