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学校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努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本科师范院校的关键时期,校园基本建设是保障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切实完成校园基本建设任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科研实际需要,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学校统筹建设需求与资金筹措能力,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达标为着力点,加强教学科研用房建设和校园环境改善,基本完成了校园基本建设的各项任务,办学条件有了显著的提高,校园面貌有了极大地改善,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建设成绩
1.校园景观全面提升。完成长安校区图书馆北侧中心花园广场、图书馆前崇德广场、干训楼前跌水景观等项目的建设,修缮了学校南门和北门,加强了校园绿化建设,校园环境焕然一新。
2.校舍面积不断增加。完成学前教育实训楼(5号教学楼)的建设任务,增加了教学用房面积7888.36平方米;完成学前教育实习基地(附属幼儿园)8500平方米的建设,扩大了学校学前教育教学、实验等教学活动使用面积。完成了雁塔校区8-11号教师公寓的建设并交付使用。
3.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完成儿童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和综合体能训练中心项目前期设计、工程预算、施工招标等工作,并于2020年4月同期开工建设。目前,两个项目的主体施工已完成。
4.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全面修缮了长安校区博文楼、积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以及田径场,铺设了柏油道路,新建大学生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大厅等,完成长安校区市政集中供暖整体接入,教学、办公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校园基本保障还有不足,长安校区生活用水蓄水池容量不够,无法满足学生宿舍正常使用;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电力负荷不够;雁塔校区车库楼建设推进缓慢。建设经费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校园基本建设和办学条件改善受限;各类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急需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基本建设要求和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规划校园基本建设任务,确保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本科师范院校提供可靠基础设施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依法规划。坚持校党委对校园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学校建设发展,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按照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加快推进基本建设。
2.坚持立德树人,提升环境育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五育”并举,发挥校园环境“隐形”的教育作用,让校园建筑成为教育的载体,发挥育人的功能。
3.强化服务意识,确保项目落实。校园基本建设工作围绕学校合格评估建设要求,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为教学科研服务、为教师幸福生活服务、为学生服务。推动建设项目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体教融合,强化协同创新,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三)发展思路
“十四五”期间,按照“依法依规、尊重规律、保障需求、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科学安排和实施校园基本建设任务,确保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基本生活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向国家和陕西省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集中财力积极推进新校区建设项目,确保“十四五”基建项目顺利进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建设目标
科学规划校园空间,规范有序推进建设。确保质量,分步实施,加快校园基本建设及配套工程,切实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需求。基本建成功能布局合理、满足教学科研条件、生活设施完善、资源充分利用、环境舒适优美、学前教育特色鲜明、育人功能凸显的现代化校园,打造人性化的、层次丰富的、生动舒适的、富有特色的校园空间。
四、主要任务
(一)儿童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工程
项目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42795平方米。包括主楼15层(科研综合楼)、副楼7层(康复楼)和推介服务中心为一层,局部3层,地下一层设置车库及设备用房。
(二)综合体能训练中心工程
项目按普通体育馆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0086平方米。地上局部三层,包括篮球场、体质测试中心、乒乓球场地、体操训练中心及与场馆比赛配套使用的功能房、办公室和会议室及展示室等。
(三)雁塔校区车库楼工程
选址位于雁塔校区西操场场地内;该地属于教育事业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资金来源为自筹。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设计停放车辆517辆。
(四)长安校区蓄水池二期工程
选址位于长安校区内,该地属于教育事业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计划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补助。规划建设蓄水池容量约6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五)长安校区电力增容工程
选址位于长安校区内,该地属于教育事业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计划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补助。占地约150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依法规划,全员参与
加强工作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校园基本建设规划的宣传,建立与完善基建管理体系。由基建处牵头,协调学校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明确部门职责,从项目立项、资金筹措、手续办理、施工过程、竣工验收、项目决算等方面实行联动机制,确保项目落地。
(二)资金筹措,确保建设
保证重点,保障急需,分期分批地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尽可能向政府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投资或与社会机构或企业等合作建设,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控造价,规范管理
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格工程设备招投标制度,规范程序,科学实施,保证质量优先。加强项目负责人管理,落实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投资,创建优质工程,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
(四)健全制度,紧跟政策
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十四五”期间项目顺利实施,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基建规章制度,确保基建工作有效运行。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五)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加强基建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基建管理队伍。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基建部门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